一些停在小區(qū)、道路停車位、單位院子內的車輛,長期無人使用,被人稱為“僵尸車”。目前,濮陽街頭“僵尸車”越來越成為城市新型垃圾。早報記者調查發(fā)現(xiàn),500米內竟然停著8輛“僵尸車”。(9月3日《濮陽早報》7版)
“僵尸車”不僅留下了安全隱患,更重要的是,它讓本來就緊缺的公共道路資源變得更加緊缺。眾所周知,停車難是現(xiàn)代城市的一種“城市病”,隨著車輛越來越多,停車位設置跟不上車輛增長的速度,很多市民為停車發(fā)愁。本來停車位就很少,如果“僵尸車”再長期霸占停車位而不“挪窩”,停車位不就更少了嗎?
記者咨詢了多個小區(qū)的物業(yè)管理者,物業(yè)公司對停在小區(qū)內的“僵尸車”很頭痛?!靶^(qū)停車位本來就少,‘僵尸車’長期停在小區(qū)內,加劇了停車難的問題。但由于沒有執(zhí)法權,只能在確定車主的前提下,勸告車主把車挪走。多數(shù)情況下,就算聯(lián)系上車主,長期不挪的現(xiàn)象也很多?!眲倮飞弦恍^(qū)物業(yè)負責人對記者說。
筆者調查發(fā)現(xiàn),“僵尸車”的形成主要有四方面的原因。第一是車主買了車后,長期不在家,用不上,一般都會停在小區(qū)內;第二是車輛接近報廢,而維修代價過高,因此將車一棄了之,這樣的車一般都會停在馬路邊;第三是遺失、失竊車輛,或犯罪分子作案后遺棄的車輛,也會停在馬路邊;第四是一些廣告車輛,一些商戶將車身噴涂或粘貼上廣告,長期停在某個停車位上,讓停車位成為自己的私人資源。
“僵尸車”長期占據(jù)道路公共資源,既影響市容,又影響交通,到底該怎么管理呢?這個問題考驗著交通管理者的智慧。畢竟,和一般的車輛相比,“僵尸車”處理起來將會更加麻煩。首先,如果“僵尸車”所停的位置是小區(qū)公共綠地、道路上的人行道等屬于亂停亂放的區(qū)域,交警部門可以拖走。但是,如果“僵尸車”停的位置是臨時停車位,交警拖還是不拖?其次,如何聯(lián)系“僵尸車”車主?如果確定是“僵尸車”又屬于違章停車,長期聯(lián)系不上車主,交警該怎么辦?拖還是不拖?最后,如果能聯(lián)系上車主,但車主就是拖著不來,交警又該怎么辦?拖還是不拖?
也許正是在這個問題上的舉棋不定,才導致“僵尸車”管理起來很難,致使城區(qū)“僵尸車”越來越多。因此,交通管理部門有必要出臺一些關于如何處理“僵尸車”的規(guī)定,什么情況下該強制拖走,什么情況下該強制報廢,只有規(guī)定明確了,“僵尸車”車主才會無話可說。交通管理部門不妨召開一個聽證會,征詢市民的意見,向市民尋求整治“僵尸車”的方案。
在目前情況下,對“僵尸車”管比不管要好,如果對“僵尸車”置之不理,這明顯不太合適。因為“僵尸車”霸占停車位,挑戰(zhàn)的是市民的敏感神經(jīng):憑什么臨時停車位會被一些車輛長期霸占?因此,建議外勤交警對轄區(qū)內長期不動的車輛進行排查,開展一次集中整治。筆者在此也呼吁“僵尸車”車主,無論是道路上的停車位,還是小區(qū)、單位里的停車位,都是社會公共資源,不是我們的私人地盤。長期霸占停車位,是不文明的體現(xiàn),如果自己有“僵尸車”,請盡快處理,給城市騰出更多的公共空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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